既要勇于“破”也要善于“立”——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③
破与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事物变革创新的一对辩证关系,蕴含着古代先贤破立并举、革故鼎新的智慧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正确处理“破”与“立”的辩证关系,把握好“先立后破”的工作方法。
在日前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沈晓明在谈到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把握的“八条原则”时,特别指出“既要勇于‘破’,也要善于‘立’”。这一观点深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思想方法,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智慧,对于校正政绩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任何改革都是“破”与“立”的辩证统一
立是破非,是改革的基本逻辑。任何改革创新必定有破有立,都是一个立是破非的过程。在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中,多次在关键的“破”与“立”之间成功调整了国家前进航向。如从冲破“姓社姓资”的思想羁绊,到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到立起“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等等。
“破”与“立”的关系本质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的对立,体现在“破”与“立”的方向是相反的,要加强、发展一方,就要削弱、克服另一方。但同时,二者又是统一的,“破”与“立”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和条件。
8月10日清晨,列车行驶在黔张常铁路龙山县茅坪乡水沙坪段。该线路破解了制约武陵山片区发展的瓶颈,为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翅膀。
但在当前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对“破”“立”对立统一关系片面化和简单化理解的现象,也正是因为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
其一是把“破”绝对化,过分强调“不破不立”,认为只要“破字当头”, “立”就在其中了。这导致的一种现象就是重“破”而轻“立”,以至于“破”的负面影响过大,而要“立”起来却困难重重。事实上不能及时“立”的“破”是徒劳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就像是拔除了野草的庄稼地, 如果不及时种上庄稼, 野草隔不了多久又会重新疯长起来。
其二是把“破”“立”的关系绝对化。“破”与“立”的关系具有具体性、历史性,在不同的条件下, 既可先破后立,也可先立后破, 还可边破边立、边立边破。面对具体问题,到底是选择先破后立,还是先立后破,要具体地看。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时就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未立先破。”并形象指出,“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
总之,把握好“破”与“立”的辩证关系,关键是要实事求是,辩证地看、科学地谋、务实地干。一方面,要明确该“破”什么、“立”什么;另一方面,明确到底是“破”在先还是“立”在先或者“立破并举”。今天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取舍两难的矛盾多了,“破”“立”之间的关系越趋复杂,必须因时因势、以变应变,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唯有如此,才能分清改革任务的轻重缓急,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
“破立之道”是考验干部的“试金石”
勇于“破”考验着胆识担当,善于“立”则考验着能力水平。“破立之道”就像是油门和刹车的关系,只有灵活处置好,才能保证改革发展的“列车”又快又稳地前行。
8月4日,株洲清水塘大桥如一道彩虹横跨湘江之上。目前,该桥建设进入扫尾阶段,正进行主拱景观亮化、主桥涂装、顶层装饰装修等施工。
但是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并没有很好地把握好这一点。有的盲目地“破”,好大喜功,总想着标新立异,换届就换蓝图,换人就换思路,新到一地,新任一职,总想着破旧立新,形成了“一届班子一张蓝图”“一任领导一个产业”的折腾现象;有的冲动地“立”,一心只想快出成绩、早见效果,要么不按规律办事、盲目大干快上,要么不顾财力、无视风险、盲目举债投资,或者“捡到篮子里就是菜”乱上项目一大堆,最后留下“烂摊子”一大堆。
所有这些不仅仅只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政绩观没有把牢树好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一些领域的改革不宜过于激进,一些地方的产业转型也不能急转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浮躁心理、急躁心态压下来,科学运用“破立之道”,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谋发展、促实干,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不负人民和历史的实绩。特别是涉及民生发展的事,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审慎原则,掌握好节奏,控制好风险,把握好条件。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三破三立”
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又破又立、边破边立的过程。只有在思想观念上革故鼎新、体制机制上破旧立新,才能在发展面貌上焕然一新。具体到当前的湖南来说就是要做到“三破三立”。
破除“唯GDP论”,把重质量、重效益的导向立起来。什么是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衡量经济发展好坏,不是速度高一点,形势就“好得很”,也不是速度下来一点,形势就“糟得很”,而是要看有没有质量和效益。衡量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标准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也讲得很清楚,就是“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这才是我们要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除了要重视规模指标,还要看财政收入、税收收入、企业利润等效益指标,要看GDP中真正的含金量、含绿量、含新量到底有多少,要计算投入产出比,看一看亩均效益是多少,坚决破除那些只盯着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的片面思维。
8月11日,4只斑嘴鸭准备“降落”在长沙县松雅湖。每年3月起,斑嘴鸭从南往北迁,但也有少数喜欢湖南的生态环境,成为留鸟。
破除供需结构性失衡,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立起来。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关系,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和人民生活需要增长,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逐渐从总量上的供不应求转变为总量上的供过于求,进而转变为当前的结构性供需不平衡。破除供需结构性失衡,就要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优供给,坚持把扩大内需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提升“三去一降一补”成果,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供给体系与需求结构的适配度,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需求。
破除陈旧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把新发展理念的指挥棒立起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只有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与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惯性思维、速度情结、路径依赖、换档焦虑仍很顽固。这不仅只是发展观的问题,更是政绩观的问题。今天,我们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就是为了实现更大更好的发展。检验政绩观正确与否?新发展理念毫无疑问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坚定不移用新发展理念来看待政绩、衡量政绩,从而强化使命担当,找准发展路径。
破立之间促发展,破立之间见真章。前进道路上,我们只有做到了既勇于“破”,又善于“立”,在“破”与“立”之间匡正干的导向、形成干的合力,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必定能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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